读《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

  1. 从古至今,中国的中央集权体制与有效治理逻辑一直都是一对永远存在的矛盾,并且在不同历史时期体现出不同的表现形式。
  2. 不同的民族与文明,承继的族群特性与机制逻辑有明显的路径依赖现象,即使经历了翻天覆地的现代化改造。
  3. 中国古代的治理框架表现为中央皇权、庞大的郡县级以上官僚体系统治以及地方士绅宗族对县以下的事务管理。基本的矛盾为皇权与官僚体系的互动与紧张关系。
  4. 中国古代的治理逻辑表现为皇权对官僚机构的逐级“授权”与官僚体系自发形成的惯例运作模式,同时皇权可通过专断权力打破官僚体系的常规运行,以偶发性的、更高的运行成本实现皇权的意志贯彻(“运动式治理”)。《叫魂》一事,即明显体现了这一点。
  5. 从古至今,国家权力与官僚体制的对应关系从未有本质性改变。而中国国家治理的规模和负荷则迫使官僚体系在执行上级政策时发展出一系列非正式制度和应对策略,以缓解来自上层的政治压力,改善自身生存处境。
  6. “行政发包制”作为中央集权实现有效治理的现实逻辑,在多层体系内表现为上级政府拥有目标制定权、中级政府将指标分包下发,自身拥有检查验收权、下级政府接收指标,拥有具体执行权。不同权力在各级政府间的流转和演变,反应出制度体系的变迁。
  7. 中央政府通过政策制定权、人事委任权、官员流动制度、条块分权,以及将核心资源集中在中央,以消解因“行政发包制”而可能导致的地方失控的风险。同时通过运行成本高昂的“运动式治理”,打断官僚体系的惯常轨迹,实现某些政策的有效执行。
  8. 地方官员通过“共谋”行为与多重治理逻辑,为来自上层的统一政策在地方上的实际执行提供灵活性空间。
  9. 国家治理逻辑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在中央-地方的统一与分权框架下不断的调节演化,根据国家权力的松与紧而动态调整。以上统一性与灵活性的结合构成了古代中国超稳定体制循环的基础,但也导致了长期的制度低效。
  10. 当代中国从克里斯马型的政治权威起始,以严密的列宁式政党组织运行,极大的提高了社会动员能力,提升了组织效率,实现了强有力的贯彻国家意志基础。一方面有效的整合社会资源,实现国家目标的快速达成,一方面也造成了重大的失误和危险。
  11. 随着克里斯马权威的日渐消解,官僚体系的快速膨胀,国家权利与地方官僚的紧张关系也再次浮现,自古以来的国家治理逻辑矛盾,也在当今中国重现。
  12. 虽然当今政党在执政初期摒弃了传统儒法权威和传统治理理念的合法性基础,树立了全新的政治理想和意识形态,并实质性建立了以“实现政治理想”为合法性的执政基础,获得了观念及制度的统一性。但在造成了一系列重大治理失误和执政危机后,政党被迫放下政治藩篱,并在八十年代初进行行政放权和对外开放,通过重建以“实现政绩”为核心的执政合法性基础,通过地方政府间的竞争机制,官僚机构作为市场主体深入参与到经济活动中,推动中国经济实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
  13. 当代国家权力前所未有的强大,通过对社会组织的压制和收编,个人在社会中的生存空间原子化,同时依附于政权相关的组织,无法形成独立于国家权力的社会组织,乃至提出自己的诉求,社会组织的空间由国家权力占据。但是同时国家权力的过度侵袭,导致个人对具体组织或事件的不满,最终都会指向国家政权,导致出现无组织集体行为。
  14. 依法治国的困难。法理权威的建立需要一个独立、稳定的权威体系,一方面束缚了中央政府的动员能力和运动式治理能力,一方面压缩了官僚体系灵活应对上层压力的空间。因此天然受到中央权力和地方体系的抵制和违背。
  15. 西方官僚体系的本质在于将一切政治问题转换为行政管理问题,以正式非正式的规章制度作为官僚赖以生存的空间,官员照章办事可以最大程度避免承担责任,免遭上级权威的干涉。
  16. 理想路径:建立法理权威(立法守法),分隔权力与利益(国企改革),缩小地方灵活治理的范围(培育社会组织与民间力量)。
  17. 现实情况:重宣政权早期政治理想,将自身权威诉诸于政党早期所渲染的政治教化中,试图重建克里斯马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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